Tuesday, December 18, 2007

占用人民土地进行屋业发展 五父子入禀法庭起诉庄秀春


左起张民利丶张民全丶张民成丶张简与张民源五父子通过代表律师哥宾星(右三)入禀法庭起诉庄秀春共三造。右起行动党班达马兰3区支部主席廖家全与行动党雪州副主席陈彼得。右四为中委刘天球。

(巴生讯)五父子申诉哥打阿南莎区州议员庄秀春,占用他们的土地进行屋业发展,并在周一通过代表律师哥宾星,入禀法庭起诉庄秀春与其两间公司共三造,滥用人民代议士权利处理占地事宜,而对此索取赔偿。法庭将此案定於明年3月18日过堂。

来自直落昂五父子列为此案起诉人,分别是父亲张简(72岁)丶4名儿子为张民全(40岁)丶张民利(42岁)丶张民源(39岁)及张民成(32岁)。

庄秀春被列为第一答辩人,而其两间公司Jaguarich(M) Sdn. Bhd.和Panscape Development Sdn. Bhd.则是第二答辩人和第三答辩人。

根据诉状指出,第一答辩人带领至少10人,包括警方人员,在2007年4月9日下午2点,到起诉人的地方,并在未获得起诉人的同意下,直接拆除用於标明被占用土地界限的记号。

诉状指出,起诉人清楚表明不准答辩人进入他们的地方,但第一答辩人则为了个人利益,滥用其人民代议士的权力,行使上述行为,因此,起诉人将向答辩人要求对此作出严重性或附加赔偿。

诉状指出,起诉人也表明拒绝答辩人进入他们的地方,是因为在等候确认有关建筑合法性的测量报告。起诉人同时已致函巴生市议会城市规划组,要求对此问题作出解释。

"一直以来,第一答辩人都清楚起诉人的行动,而会行使上述行为,明显的是要阻止起诉人取得有关报告,以保护第二和第三答辩人,第一答辩人也是第二和第三答辩人(公司)的董事。"

诉状指出,第一答辩人在拆除记号行动时,显得生气和凶恶,此举已令起诉人深觉羞耻,且也让公众对他们留下负面形象,认为他们不尊重法律,并须由人民议士和警方到场采取行动解决问题。

因此,5名起诉人向答辩人共三造,索取以下赔偿:
1.普通赔偿;
2.特别赔偿;
3.严重性/附加赔偿;
4.合理赔偿;
5.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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