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4, 2007

大耳窿追债不果,破门而入,搬走所有值钱的财物!



大耳窿追债不果,破门而入,搬走所有值钱的财物!

妇女陈亚兴(50岁)的儿子星期四向我投诉指,其儿子长子周伟霖(27岁,从事保险业)位于圣淘莎柏达纳威拉公寓住家频频遭大耳窿上门追债。最离谱的是在星期三下午遭人破门而入,搬走家中财物,相信是大耳窿所为。

目前她的儿子和媳妇已不知所踪。她在12日下午3时许接获大耳窿来电,他指我的儿子向他借贷5千令吉,还出言恐吓要放火烧屋。

陈亚兴儿子家内的值钱财物,如电视机、2套音响器材全被搬走,房间一片凌乱,犹如被爆窃,初步估计损失逾1万令吉。

一般上大耳窿追债的手法是先找人,找不到人才会上门喷漆捣乱,鲜少会破门入屋搬东西。这类的做法犹如强盗,并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80偷窃条文,及第386令人恐惧死亡或重伤而进行勒索条文,可被判坐牢、罚款或鞭笞。

借钱的是儿子,不应连累父母,凡事好商量,不能目无法纪。此外大耳窿到处分派名片,借贷无需抵押,让人们以为借钱容易而掉入陷阱,我促请警方追查名片上的联络电话,避免家破人亡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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